攝影是一種有記錄的視覺藝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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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是一種有記錄的視覺藝術
這是攝影的一個重要特征,這一特征決定了攝影需要介於客觀和主觀之間。在客觀方面,攝影具有表達和傳遞信息的功能,攝影作品直接反映了攝影對象的客觀形象。在主觀方面,攝影具有表達攝影師個人情感、思維等主觀因素的功能。正因為如此,攝影在當代藝術領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。如何理解“藝術即攝影”和“攝影即藝術”的真正內涵是本文研究的關鍵。
在曆史的發展過程中,從攝影誕生之日起,就與藝術發生了激烈的沖突。藝術作為攝影的藝術概念表明,攝影不僅僅是一種簡單的技術,更是以一種藝術的形式存在,並不斷發展和完善。在攝影技術與藝術的激烈對峙中,有兩種不同的派別來駁斥“攝影就是藝術”的藝術理念。一派是“訓斥派”,另一派是“防禦派”。這兩個派別觀點不同,爭議很大。
其中,拒斥學派認為攝影不符合藝術固有的高尚,攝影沒有藝術審美價值,攝影只是一種平凡而庸俗的事物,無法與藝術的神聖性相匹配。它以藝術固有的審美觀為思想立場,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攝影與藝術的融合,認為攝影與藝術不應該有任何關系。因此,在藝術領域,攝影沒有立足之地,攝影不可能作為一門藝術而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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